1、野生動物(Wildlife)在國際上的定義是:所有非經人工飼養而生活於自然環境下的各種動物。學界一般將野生動物界定為:凡生存在天然自由狀態下,或者來源於天然自由狀態的雖然已經短期馴養但還沒有產生進化變異的各種動物。野生動物具有以下特征:野外獨立生存,即不依靠外部因素(如人類力量)存活,此外還具有種群及排他性。
2、非野生動物是指經人工飼養的動物。依靠外部因素(如人類力量)存活。
3、野生動物可分為四類:
(1)、瀕危野生動物,如大熊貓、虎等;
(2)、有益野生動物,指那些有益於農、林、牧業及衛生、保健事業的野生動物,如肉食鳥類、蛙類、益蟲等;
(3)、經濟野生動物,指那些經濟價值較高,可作為漁業、狩獵業的動物;
(4)、有害野生動物,如害鼠及各種帶菌動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