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實施後,取消瞭公司註冊資本的很多限制,其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自主約定公司註冊資本。新公司法取消可有限責任公司註冊最低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註冊最低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註冊最低資本500萬元的限制,從理論上來講可以“一元開公司”。
2、自主約定出資方式。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3、自主約定出資比例。公司註冊時可自主約定全體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也就是理論上的零首付。
4、自主約定出資期限。公司股東(發起人)繳足出資的出資期限,不再限制兩年內出資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