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分 pōu fēn
詞語解釋:
1.平分;劃分;分開。
2.分斷。
3.分說。
[divide in the middle] 分割;中分;分說
兄嫂之事,難於細剖分
量其傢之所有以為劑,而官與吏剖分焉。——清. 方苞《獄中雜記》
分詞解釋:分開:
①人或事物不聚在一起:弟兄兩人分開已經三年瞭ㄧ這些問題是彼此分開而又聯系著的。
②使分開:老趙用手分開人群,擠到臺前ㄧ這兩件事要分開解決。
劃分:
1.揭示概念外延的邏輯方法,即將一個屬概念分為若幹個種概念。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作不同的劃分。如將“詞典”劃分為語文詞典、專科詞典和綜合性詞典是對“詞典”的一種劃分;劃分為單語詞典、雙語詞典、多語詞典是另一種劃分。劃分不同於分解。劃分的對象是概念,分解的對象則是事物;劃分的結果是若幹種概念,分解的結果是若幹組成部分。劃分的主要規則是:劃分出來的概念的外延之和必須等於被劃分的概念的外延。
2.把整體分成幾部分:劃分行政區域。
3.區分:劃分階級ㄧ劃分人民內部矛盾和敵我矛盾。
分說:
分辯(多用在‘不容、不由’等否定語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