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單位沒有繳納職工醫療保險。部分用人單位在職工就職時,隻為職工辦理瞭養老保險而沒有辦理醫療保險,導致職工退休後沒有醫療保險。
2、跳槽時中斷繳納,沒有及時補繳。還有的是因為跳槽時中斷瞭醫療保險的繳納,認為自己年輕,沒什麼病,因而放棄瞭醫療保險的補繳或續繳。
3、沒有及時辦理轉接關系。部分人員,特別是跨地區就業的人員,在換工作時沒有及時轉接醫療保險關系,導致醫療保險中斷,到新單位就業時,也沒有及時辦理醫療保險。第四,退休前沒有補繳造成的。有的是在外地辦理退休時,由於醫療保險補繳費用太高或是沒有達到規定的繳費年限,又不願意在退休後繼續繳納的,放棄瞭醫療保險。
4、補救措施。補救措施分為以下幾種。第一,有醫療保險繳費記錄的人員。如果退休前有醫療保險繳費記錄的人員,雖然沒有達到規定的繳費年限,但是可以按照原來的賬戶,繼續繳納醫療保險,由於中斷的時間長,有一個觀察期,但是醫療保險關系可以續上,繳費年限可以累計計算,繳滿規定的繳費年限後,仍然可以享受醫保退休的待遇。如果是在外地辦理的退休,隻能在外地繳納,退休後醫保關系是不能轉移的。
5、退休前沒有職工醫保賬戶的人員。退休前沒有職工醫保賬戶的人員,退休後不能再辦理職工醫療保險的開戶,隻能在戶籍所在地辦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對於退休人員,報銷的比例最高可達到70%,年齡越大,報銷比例就越高,也可以解決生病住院的問題,但不能累計計算繳費年限,需要一直持續繳費。
6、辦理商業保險。退休人員由於年齡比較大,在辦理商業保險時有很多限制措施,繳費水平也比較高,可根據本人實際情況進行選擇。
總之,對於退休的職工,如果沒有醫療保險,的確有很多不便,由於退休後不能再辦理職工醫療保險,隻能在戶籍所在地辦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也可以辦理商業保險。可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進行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