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鐵路部門介紹,如果旅客丟失車票,可不晚於票面發站停止檢票時間前20分鐘到車站售票窗口辦理掛失補辦。
2、辦理時,須提供有效身份證原件、原車票乘車日期和購票地車站名稱等。
3、經車站確認無誤後,須按原車票車次、席位、票價重新購買一張新車票。
4、旅客持新車票乘車時,應向列車工作人員聲明,經列車長確認無誤後開具客運記錄。
5、旅客應在到站後24小時內憑客運記錄、新車票和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至退票窗口辦理新車票退票手續。
溫馨提示:辦理“掛失補”業務,僅限於乘坐原乘車日期、車次和席位的列車,隻能辦理一次,且不能改簽、變更到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