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賣方;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產證、土地證、房屋買賣合同。賣方的夫妻雙方必須親自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簽字。
2、買方:身份證、戶口簿、當事人親自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簽字。
3、契稅;90平方米以下首次購房的按1%繳納;90—140平方米按房價1.5%繳納;140平方米以上按房價3%繳納。
4、營業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征,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5.5%繳納。
5、土地增值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征,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繳納。
6、所得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征,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稅完稅額計算)
7、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屋建築面積6元/平方米交納。
8、房屋產權登記費:80.00元。
9、房屋評估費;按評估額0.5%繳納《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國傢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