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撤銷的五種情形是什麼

1、欺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幹問題的意見(試行)第68條的規定,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實施某種欺騙他人的行為,並使他人陷入錯誤而訂立的合同。

2、脅迫。根據《民法意見》第69條的規定,脅迫是指一方當事人直接以物質性強制或精神性強制迫使對方與已訂立合同。也就是行為人以給公民及其親友的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或者以給法人的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為要脅,迫使對方作出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的行為。

3、乘人之危。根據《民法意見》第70條的規定,乘人之危是指行為人利用他人的危難處境或緊迫需要,強迫對方接受某種明顯不公平的條件並作出違背其真意的意思表示。比如,某乙一直想購買某甲的一張郵票,但某甲並不想出賣,一日,某甲之子不幸落入一水庫中,當時在場之人隻有某乙會遊泳,某甲重金要求圍觀之人救助其子,於是某乙提出不要重金隻要該郵票作為報酬,某甲救子心切,不得不同意該要求,事後某甲之子得救,但因此成訴,此案即屬乘人之危。

4、重大誤解。根據《民法意見》第71條的規定,重大誤解是指行為人對於合同的重要內容產生錯誤的認識,並且基於錯誤認識而訂立的合同。重大誤解多因自己的過錯,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格和數量等合同的內容發生錯誤的認識,從而導致行為的後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

5、顯失公平。根據《民法意見》第72條的規定,顯失公平是指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關系明顯不符合權利義務對等原則的合同。這是一方當事人利用優勢或者利用對方沒有經驗,致使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明顯違反瞭公平、等價有償這一基本民法原則,而使另一方的利益嚴重受損的一種情形。

以上就是小編給大傢分享的合同可撤銷的五種情形,有需要的小夥伴可以瞭解一下的,希望能幫到大傢。

煥縟什麼意思?煥縟拼音、解釋、用法大全 圖館什麼意思?圖館拼音、解釋、用法大全 淮陽多病什麼意思?淮陽多病拼音、解釋、用法大全 如何祛除球鞋裡的臭味 豆腐怎樣炸才又大又泡 怎樣炸豆腐泡才又大又圓 不知疼癢什麼意思?不知疼癢拼音、解釋、用法大全
热门文章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