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時報警,如果有人拿著自己的身份證去申請貸款,這就侵犯瞭自己的合法權益。在發現之後應當第一時間向警方報案,並全力配合警方的偵查工作。
2、絕對不要還這筆貸款,公安部曾明確表示:公民丟失身份證後,無需再辦理掛失和登報聲明。如果居民身份證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審查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證件者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3、檢查自己名下的銀行卡和手機號,由於在申請貸款的過程中,需要借款人提交銀行卡和實名手機號。即使發現瞭異常的銀行卡,也不要選擇立即銷卡,而是要將這張銀行卡的信息保留下來作為證據。
4、如果影響到自己的征信,要澄清征信。如果有人冒用自己的身份證件,導致自己的征信報告受到瞭影響,證件丟失者可以請金融機構進行澄清。如果金融機構拒絕進行澄清,證件丟失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需要提醒一下的是,發現後所有借貸公司以及個人查詢的資料都要保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