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在駕照被扣瞭15天內,車主必須要去找交警,拿到一張《入學通知書》,然後前往交管部門接受為期一周的道路安全法律法規學習。學習期滿合格後,車主就會獲得一份《結業證書》。接著,車管所會在20個工作日之內就會為其安排科目一考試,隻要考試通過,車主就能重新拿到滿分駕照瞭。如果再次分數被扣完,我們還是可以通過這樣的方式拿到滿分駕照的。但是,如果第三次分數被扣完,駕駛員就要多考一門科目三瞭。
2、駕駛證的清分時間是駕駛證上的發證日期,每年在發證日期那天系統自動清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從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起算,一年為一個記分周期,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