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稱判斷 dān chēng pàn duàn
詞語解釋:
反映某個獨一無二的事物具有或不具有某種性質的判斷。如“雷鋒是共產主義戰士”、“地球不是恒星”。
[single judgment] 斷定某一個別對象是否具有某種性質判斷
分詞解釋:恒星:
本身能發出光和熱的天體,如織女星、太陽。過去認為這些天體的位置是固定不動的,所以叫做恒星。實際上恒星也在運動。
事物:
指客觀存在的一切物體和現象: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變的。
具有:
有(多用於抽象事物):具有信心ㄧ具有偉大的意義。
性質:
事物本身所具有的與他事物不同的特征:問題的性質|社論帶有指導性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