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條與欠條的性質是不一樣的,它們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貸而產生,欠款則可能是因為買賣、租賃、利息等原因產生。
2、欠條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則訴訟時效從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約定還款期的從還款期滿時起算。也就是說,約定瞭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時效是一樣的,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則是有區別的。
3、對於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請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借條的效力最長可達20年。而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是對雙方以往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三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
4、借款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日期,那麼債權人可以在任何時間索要,時效從債務人拒絕還款時起算,最長時效不得超過20年,如果約定瞭還款期限,則時效從還款期滿時起算。
以上就是關於借條和欠條有什麼區別的詳細介紹瞭,其實總的來說,借條和欠條的法律效力是相同的,而且兩者之間的法律效力是沒有大小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