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魚 tuì yú
詞語解釋:
《史記.循吏列傳》:“公儀休者,魯博士也,以高弟為魯相。奉法循理,無所變更,百官自正。使食祿者不得與下民爭利,受大者不得取小。客有遺相魚者,相不受。客曰:‘聞君嗜魚,遺君魚,何故不受也?’相曰:‘以嗜魚,故不受也。今為相,能自給魚;今受魚而免,誰復給我魚者?吾故不受也。’”後因以“退魚”﹑“退食”為拒賄典實。
分詞解釋:
不得:
1.不能得到;得不到。
2.不能;不可。
高弟:
1.才優而品第高。
2.謂門弟子之成績優良者。
3.同“高第”。
爭利:
1.爭奪利益。
2.爭取軍事優勢。多指爭占有利地形,爭取有利地位。
無所:
1.沒有地方;沒有處所。
2.表示否定不必明言或不可明言的人或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