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認 fǒu rèn
詞語解釋:
不承認:矢口否認ㄧ否認事實。
分詞解釋:
矢口否認:
一口咬定,死不承認。
事實:
1.亦作“事寔”。
2.事情的實際情況;實有的事情。
3.幹實事。
4.事跡。
5.故實,典故。
6.指事物發展的最後結果。
承認:
①對事實行為表示確認;同意:他承認這是他幹的。
②即“國際承認”。一國認可另一國為主權國傢和新的國傢機構為合法政府,並願意與其交往、發展正常關系的外交行為。一般采用相互致函、發照會、發表聯合公報、互派外交代表、簽訂條約等形式來表示。相互承認是建立外交關系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