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母 jià mǔ
詞語解釋:
父亡母再嫁者之稱。宋朱熹《傢禮.喪禮齊衰杖期》有子為嫁母服制。
分詞解釋:
朱熹:
朱熹(1130~1200)南宋哲學傢、教育傢。字元晦,號晦庵,徽州婺源(今屬江西)人。在哲學上發展瞭二程(顥、頤)關於理氣關系的學說,集理學之大成,建立瞭一個完整的唯心主義的理學體系,世稱程朱學派。認為理氣相依而不能相離,但“理在先,氣在後”。主張啟發式教育方法,反對死記硬背。對經學、史學、文學以及自然科學也有研究與貢獻。著作有《四書集註》、《朱子語類》、《朱文公文集》等。
杖期:
古代服喪的禮制。杖:居喪時拿的棒;期:指一年。用杖服喪的稱“杖期”,不用杖服喪的稱“不杖期”。
齊衰:
喪服名。為五服之一。服用粗麻佈制成,以其緝邊縫齊,故稱“齊衰”。服期有三年的,為繼母﹑慈母;有一年的,為“齊衰期”,如孫為祖父母,夫為妻;有五月的﹐如為曾祖父母;有三月的,如為高祖父母。
服制:
1.古代按身份等級規定的器服制度。
2.喪服制度。分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五等。按親疏服之。
3.指服喪。
4.服裝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