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公案 shuō gōng àn
詞語解釋:
宋代都市中說話(說書)題材之一。即講說公案故事。
分詞解釋:
說話:
①用語言表達意思:不要說話|說話要註意分寸。
②閑談;聊天:找個人說話消磨時間。
③提意見;非議:事情做不好人傢可要說話瞭。
④唐宋曲藝形式。“話”意即故事,“說話”是講故事。說話藝人稱“說話人”,說話人說講的底本稱“話本”。
說書:
曲藝名詞。通常指說講或說唱故事的曲種,如評書、評話、彈詞、鼓書等。隻唱不說的曲藝俗稱“唱曲”。
公案:
①指官吏審理案件時用的桌子。
②指疑難案件,泛指有糾紛的或離奇的事情:一樁公案ㄧ公案小說。
故事:
舊日的行事制度;例行的事:虛應故事丨奉行故事(按照老規矩敷衍塞責)。
題材:
文藝作品中具體描寫的生活事件和現象。由作者對生活素材經過選擇、集中、提煉加工而成。有時也指作品所表現的生活范圍,如“戰爭題材”、“工業題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