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捕 míng bǔ
詞語解釋:
1.指名逮捕。猶言通緝。
2.有名的捕快。
分詞解釋:
捕快:
即捕役。
指名:
1.猶知名;著名。謂其人之名受人註意。
2.猶知名;著名。謂詩文﹑技藝等受人註意。
3.指出姓名。
4.指出罪名。
通緝:
通告各地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協同緝拿在逃人犯或越獄罪犯的緊急措施。
逮捕:
在我國,指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人予以關押的強制措施。須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決定,或由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如果應逮捕的人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則不予逮捕,改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措施。
有名:
1.出名。謂名字為大傢所知。
2.有正當理由。
3.道傢指萬物本原的命名。與“無名”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