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價上漲,賣方或違約。如今,房價一直都在上漲,賣方如果違約,或者不再配合辦理網簽、貸款、過戶等手續,那麼買方的利益勢必受損。
2、買方難辦理房產證。如果原業主都長期甚至根本無法取得房產證,那麼就無法將房子過戶給買方,這樣一來,買方就難以辦理房產證,其權益也難以保障。
3、賣方未還清貸款。對於未還清貸款的房子,如果要想過戶,就必須先還清貸款。所以,買方一定要盯緊賣方,確定賣方拿著房款去還清瞭銀行貸款。如果賣方未按時還清貸款,那麼銀行很可能收回房子。
4、因債務糾紛查封賣方房產。如果賣方存在債務糾紛,那麼法院很可能查封賣方房產,如此一來,房產將不能辦理過戶手續,買方很可能面臨“錢房兩失”的風險。
而且近年來,樓市調控政策不斷改變,很可能導致買方不具備購房資格,或者其他政策改變等原因,導致買方無法獲得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