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爾巴尼亞人 ā ěr bā ní yà rén
詞語解釋:
阿爾巴尼亞的主體民族。部分分佈在南斯拉夫等國。約500萬人(1985年)。講阿爾巴尼亞語。信伊斯蘭教,部分人信東正教。北部的主要從事畜牧業,南部的主要從事農業。
分詞解釋:分佈:
散佈(在一定的地區內):人口分佈圖ㄧ商業網點分佈得不均勻。
部分:
見“整體與部分”。
從事:
①做某事;參與某種事業:告養回籍,從事農耕|從事教育工作。
②處置;處理:依法從事。
北部:
1.泛指一國一地的北方地區。
2.謂漢時北匈奴所居之地。
3.《三國志.魏志.武帝紀》:“﹝太祖﹞年二十,舉孝廉為郎,除洛陽北部尉。”後因以借指令尉。
主體:
①事物的主要部分:合唱隊以中學生為主體|主體工程已經竣工。
②見“主體與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