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濟適用房申請傢庭夫妻雙方具有本市城鎮居民戶口且均取得本市戶口滿5年以上。
2、單方、單身(含喪偶、離異者)滿35周歲且取得本市城鎮戶口滿10年以上。
3、經濟適用房申請者傢庭為無房戶或者住房困難戶,即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米。
4、經濟適用房申請者傢庭人均月收入在所在區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金額的250%以下。
5、經濟適用房申請者傢庭未享受過住房優惠政策,並在申請日之前兩年內沒有出售房產。
1、經濟適用房申請傢庭夫妻雙方具有本市城鎮居民戶口且均取得本市戶口滿5年以上。
2、單方、單身(含喪偶、離異者)滿35周歲且取得本市城鎮戶口滿10年以上。
3、經濟適用房申請者傢庭為無房戶或者住房困難戶,即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米。
4、經濟適用房申請者傢庭人均月收入在所在區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金額的250%以下。
5、經濟適用房申請者傢庭未享受過住房優惠政策,並在申請日之前兩年內沒有出售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