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神分析法,又稱為心理分析法,一般以1895年弗洛伊德與佈洛伊爾出版的《關於歇斯底裡的研究》作為心理分析正式創立的標志。定義:精神分析法:通過對咨詢對象(患者)過去的瞭解,瞭解接受咨詢者的心理內部動力以及咨詢對象(患者)與治療醫生之間的關系,進行對咨詢對象的精神分析。
2、精神分析學說的修正:第一次修正是在本世紀初,阿德勒和榮格修正的重點在於幼兒性欲學說;第二次修正在三四十年代,以沙利文、霍妮、弗洛姆、艾裡克森為代表,創立瞭新弗洛伊德主義。
1、精神分析法,又稱為心理分析法,一般以1895年弗洛伊德與佈洛伊爾出版的《關於歇斯底裡的研究》作為心理分析正式創立的標志。定義:精神分析法:通過對咨詢對象(患者)過去的瞭解,瞭解接受咨詢者的心理內部動力以及咨詢對象(患者)與治療醫生之間的關系,進行對咨詢對象的精神分析。
2、精神分析學說的修正:第一次修正是在本世紀初,阿德勒和榮格修正的重點在於幼兒性欲學說;第二次修正在三四十年代,以沙利文、霍妮、弗洛姆、艾裡克森為代表,創立瞭新弗洛伊德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