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嫁擇日之忌年
結婚大禮安排在哪一年,民間是有講究的。一般放在無特殊情形的正常年份。無春之年和雙春之年都是忌諱的。無春之年即當年沒有立春日,有些地方稱為寡年,“寡”是結婚時的大忌,顯然是不吉利的。而雙春之年即,一年之內有兩個立春日,也被認為不吉利,男女容易二婚。對雙春的看法各地的情形又不同,一些地區認為雙春年好,即“雙春雙喜”的意思。
有的種族比如白族忌諱男女雙方在本命年結婚。
從很多史書上我們可以得知,民間是禁忌在服孝期間舉辦喜事的。在服孝期間辦婚禮不僅是對死者不尊敬,還不吉利,影響傢族運勢,子女緣薄,不易生養。
2、婚嫁擇日之忌月
農歷的三月、七月和九月,這三個月份分別適逢“清明”、“盂蘭”和“重公”,均為傳統的“鬼節”,不宜辦喜事。
“六月娶半年某,六月等於半年,六月嫁娶有“半年夫妻”之兆。
3、婚嫁擇日之忌日
辦婚嫁、滿月之類的喜事,喜雙日忌單日,意喻好事成雙,若在單日,意味著不吉。送禮或禮金也喜雙數。如果是出殯則選擇單日。
三諧音是散,做壽和結婚有的地方忌這個日子,祝壽、賀喜、送禮也忌這個數,商人則特別忌諱三元三這個數。
四諧音同“死”,民間忌諱這個數字好比外國人忌諱十三,一般酒店門牌號都不會有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