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冷卻法,在燃燒的可燃物上灑水、化學藥劑或濕土用來降低熱量,讓可燃物溫度降到燃點以下,使火熄滅。
2、隔離法,采取阻隔的手段,使火與可燃物分離、使已燃的物質與未燃的物質分隔。一般采取在可燃物上面噴灑化學藥劑,或用人工撲打、機翻生土帶、采用高速風力、提前火燒、適度爆破等辦法開設防火線(帶)等,使火與可燃物、已燃燒的可燃物與未燃燒的可燃物分隔。同時通過向已燃燒的可燃物灑水或藥劑,也能增加可燃物的耐火性和難燃性。
3、窒息法,通過隔絕空氣使空氣中的含氧率降低到14—18%以下,而使火窒息。一般采用機具撲打,用土覆蓋,灑化學藥劑,使用爆破等手段使火窒息。
4、打初發火:這是撲滅森林火災的關健,小火不滅就成大火,必須把火控制在一定范圍內,堵住火頭,不讓它擴展,做到“打早,打小,打瞭”有火不成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