陋民 lòu mín
詞語解釋:
賤民﹐小民。
分詞解釋:
賤民:
①舊時指社會地位低下,沒有選擇職業自由的人(區別於‘良民 ’
①)。
②印度種姓之外的社會地位最低下的階層。參看〖種姓〗。
小民:
指一般老百姓。
● 陋 lòu ㄌㄡˋ
◎ 醜的,粗劣,不文明的:醜陋。粗陋。陋俗。
◎ 狹小,簡略:陋室。簡陋。因陋就簡。陋巷簟瓢(形容傢境貧寒,生活清苦)。
◎ 見識小:淺陋。孤陋寡聞。
◎ 輕視:陋今而榮古。
● 民 mín ㄇㄧㄣˊ
◎ 以勞動群眾為主體的社會基本成員:人民。民主。民國。民法。公民(在一國內有國籍,享受法律上規定的公民權利並履行公民義務的人)。國民(具有國籍的人)。
◎ 指人或人群:居民。民族。
◎ 勞動大眾的,非官方的:民間。民歌。民諺。民風。民情。
◎ 某族的人:漢民。回民。
◎ 從事不同職業的人:農民。漁民。
◎ 非軍事的:民品。民航。
◎ 同“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