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事中 gěi shì zhōng
詞語解釋:
官名。秦漢為列侯﹑將軍﹑謁者等的加官。侍從皇帝左右,備顧問應對,參議政事,因執事於殿中,故名。魏或為加官,或為正官。晉代始為正官。隋唐以後為門下省之要職,掌駁正政令之違失。元以後廢門下省而設給事中。明制分設吏﹑戶﹑禮﹑兵﹑刑﹑工六科給事中掌侍從規諫,稽察六部之弊誤,有駁正制敕違失之權。清代隸屬都察院,與禦史同為諫官,故又稱給諫。省稱給事。
(1) [name in ancient] 官名。秦漢為加官,晉以後為正官。明代給事中分吏、戶、禮、兵、刑、工六科,輔助皇帝處理政務,並監察六部,糾彈官吏
給事中戴鳳翔。—— 清. 張廷玉《明史》
(2) 又
給事中鐘宇淳。
分詞解釋:列侯:
1.爵位名。秦制爵分二十級,徹侯位最高。漢承秦制,為避漢武帝劉徹諱,改徹侯為通侯,或稱“列侯”。
2.泛指諸侯。
諫官:
掌諫諍的官員。
參議:
1.參與謀議。
2.官名。金軍中﹑元明中書省屬官,明佈政司﹑通政司,清各部,民國初高級軍事機關,均置“參議”。
隸屬:
(區域、機構等)受管轄;從屬:直轄市直接隸屬國務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