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處方藥就是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的藥品;而非處方藥則不需要憑醫師處方即可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的藥品。
2、根據消費者獲得和使用藥品的權限,目前國際均將藥品分成處方藥和非處方藥。迄今為止,西歐、北美等發達國傢和地區已經建立瞭比較成熟的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的分類管理制度。中國《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試行)於1999年6月1日經國傢藥品監督管理局審議通過,並由國傢藥品監督管理局於1999年6月18日公佈。該管理辦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1、處方藥就是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的藥品;而非處方藥則不需要憑醫師處方即可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的藥品。
2、根據消費者獲得和使用藥品的權限,目前國際均將藥品分成處方藥和非處方藥。迄今為止,西歐、北美等發達國傢和地區已經建立瞭比較成熟的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的分類管理制度。中國《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試行)於1999年6月1日經國傢藥品監督管理局審議通過,並由國傢藥品監督管理局於1999年6月18日公佈。該管理辦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