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行合一,是指客體順應主體,知是指良知,行是指人的實踐,知與行的合一,既不是以知來吞並行,認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來吞並知,認為行便是知。這是由明朝思想傢王守仁提出來的。即謂認識事物的道理與在現實中運用此道理,是密不可分的一回事。
2、這是中國古代哲學中認識論和實踐論的命題,主要是關於道德修養、道德實踐方面的。中國古代哲學傢認為,不僅要認識(“知”),尤其應當實踐(“行”),隻有把“知”和“行”統一起來,才能稱得上“善”。致良知,知行合一,是陽明文化的核心。
1、知行合一,是指客體順應主體,知是指良知,行是指人的實踐,知與行的合一,既不是以知來吞並行,認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來吞並知,認為行便是知。這是由明朝思想傢王守仁提出來的。即謂認識事物的道理與在現實中運用此道理,是密不可分的一回事。
2、這是中國古代哲學中認識論和實踐論的命題,主要是關於道德修養、道德實踐方面的。中國古代哲學傢認為,不僅要認識(“知”),尤其應當實踐(“行”),隻有把“知”和“行”統一起來,才能稱得上“善”。致良知,知行合一,是陽明文化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