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強制性。行政撥繳工會經費是《工會法》規定的,《工會法》與其他法律一樣,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必須執行,不執行就是違法,就要強制執行。
2、無償性。企事業、機關的行政方面向工會撥繳經費是無償的。撥繳工會經費是國傢為瞭支持工會履行社會職能的需要,因此不需要償還。
3、固定性。行政方面每月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交經費,這是法律固定下來的,具有長期的法律效力。各基層單位行政方面應於每月15日前,按照上月份全部職工工資總額2%,向工會撥交當月份的工會經費。
以上就是在行政方面上工會經費的三大特點,希望該回答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