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謀人:雲南省元謀縣,約170萬年前,是我國境內已知的最早的人類。已會制造工具和知道用火。
2、北京人:北京周口店龍骨山,約70——20萬年前,已具備瞭人類的基本體質特征(四肢),但仍保留著一些猿類的特點(頭部)。但手腳分工明顯能制造和使用工具(這是人和動物的根本區別),使用打制石器(被稱為“舊石器”)。食物來源於打獵和采集,住山洞,會使用天然火(取暖、照明、燒烤食物、驅趕野獸)。會保存火種,還會管理火。北京人遺址是世界上出土古人類遺骨和遺跡最豐富的遺址。
3、山頂洞人:約18000年前,北京周口店龍骨山頂部的洞穴裡,模樣同現代人基本一樣,仍用打制石器,已經掌握磨制、鉆孔技術,能人工取火,縫制獸皮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