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合同 jīng jì hé tóng
詞語解釋:
當事人雙方為實現一定經濟目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而訂立的協議。一般采用書面形式。合同條款有:標的(指貨物、勞務、工程項目);數量和質量;價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具體的有購銷合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借款合同等形式。
[economic contract] 平等主體的雙方或多方為實現一定經濟目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而訂立的協議
分詞解釋:明確:
1.清晰明白而確定不移。
2.使清晰明白而確定不移。
一定:
1.一經制定;一經確定。
2.固定不變;註定。
3.規定的,確定的。
4.必然;確實無疑。
5.表示堅決。多用於第一人稱。
6.某種程度的;適當的。
7.特定。
8.猶統一。
采用:
1.采納施行。
2.任用。
協議:
經過雙方共同商量或談判後取得的一致意見:雙方達成協議|根據協議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