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日常保管制度
(1)公司印章采取分級保管的制度,各類印章由各崗位專人依職權需要領取並保管;
(2)印章必須由專門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保管;
(3)公司建立印章管理卡,領取和歸還印章時按要求須在卡上予以登記;
(4)用印後該印章使用單作為使用印章的依據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整理後交辦公室歸檔;
(5)印章原則上不許帶出公司,對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填寫印章使用單,載明事項,按上述程序審核,經同意後由兩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攜帶使用;
(6)印章管理人員離職時,須辦理歸還印章手續,作為全部移交工作的重要一部分。
2、明確保管人責任
重要印章保管人或授權委托人對其所保管的印章的使用擁有最後的決定權,是印章使用權限人,加強對其監管和明確其責任是使印章保管制度化的重要保證。但受印章保管人之委托保管印章者則不享有此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