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銀行等金融機構對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限制其貸款、融資等金融活動,降低信用卡額度,並將其存款情況及時通過司法查詢平臺報告法院。
2、工商管理部門對失信被執行人降低其信用等級,限制其“守信用、重合同”評比資格。
3、被執行人為國傢機關或者公務員、中共黨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特殊主體的,根據有關規定在評優選先、晉職晉級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取消其政治待遇、榮譽稱號,直至給予紀律處分。
4、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出境,鐵路部門不向其出售火車票,民航部門不向其出售機票。
5、招標投標管理部門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參加政府采購和工程項目招投標。
6、建設管理部門暫停受理失信被執行人的工程項目許可、資質審批,暫緩受理建築市場相關業務事項,暫緩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備案等工作;規劃管理部門對失信被執行人享有使用權的土地暫停辦理規劃報建手續、暫緩辦理在建項目的後續規劃手續。
7、其他限制。
以上,就是關於被列入失信黑名單後會產生的七大影響,不管是貸款還是出境旅遊等全部都會受到影響,希望通過本文的描述可以幫助到大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