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 lǐ fǎ
詞語解釋:
1.上古關於征伐刑戮之事的書。李,通“理”。
2.泛指法律。
分詞解釋:
上古:
1.遠古。
2.較早的古代。我國史學界在中國歷史分期上,多稱商﹑周﹑秦﹑鴆時代為上古。有時亦兼指史前時代。
關於:
①介詞,引進某種行為的關系者,組成介詞結構做狀語:關於興修水利,上級已經做瞭指示。
②介詞,引進某種事物的關系者,組成介詞結構做定語(後面要加‘的’),或在‘是…的’式中做謂語:他讀瞭幾本關於政治經濟學的書丨今天在廠裡開瞭一個會,是關於愛國衛生運用的。‖表示關涉,用‘關於’不用‘對於’,如:關於織女星,民間有個美麗的傳說。指出對象,用‘對於’不用‘關於’,如:對於文化遺產,我們必須進行研究分析。兼有兩種情況的可以用‘關於’,也可以用‘對於’,如關於(對於)訂立公約,大傢都很贊成。b)‘關於’有提示性質,用‘關於’組成的介詞結構,可以單獨作文章的題目,如:關於人生觀丨關於雜文。用‘對於’組成的介詞結構,隻有跟名詞組成偏正詞組,才能作題目,如:對於百花齊放政策的認識。
刑戮:
1.亦作“刑僇”。
2.受刑罰或被處死。
3.指各種刑罰。
法律:
由立法機關制定,國傢政權保證執行的行為規則。法律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是階級專政的工具之一。
征伐:
討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