吠陀 fèi tuó
詞語解釋:
[梵Veda]意為“知識”。古印度婆羅門教的早期文獻,包括《黎俱》﹑《夜柔》﹑《娑摩》和《阿闥婆》四部本集及《森林書》﹑《奧義書》﹑《法經》等。“吠陀”用古梵文寫成,是印度宗教﹑哲學及文學之基礎。
分詞解釋:
早期:
一個時代﹑一個過程或一個人一生的最早階段。
文獻:
原義指同歷史、文化有關的典籍和人物。今指用文字、圖像、符號、聲頻、視頻等手段記錄人類知識的各種載體。
法經:
書名。戰國時李悝編纂的法典。約公元前470年編成。分盜法、賊法、囚法、捕法、雜法、具法六篇。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較為系統的封建法典。
梵文:
印度古代的一種語言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