傢庭聯產承包責任制 jiā tíng lián chǎn chéng bāo zé rèn zhì
詞語解釋:
俗稱“包產到戶”。中國農村1978年以來集體經濟的基本經營方式。即在一定年限內將集體土地承包給農戶經營,由集體與農戶簽訂承包合同,規定農戶應完成的納稅和提留任務,所餘產品均歸農戶所有。適宜於統一經營的項目仍由集體統一經營。
分詞解釋:
集體:
許多人合起來的有組織的整體(跟‘個人’相對):集體生活ㄧ集體領導ㄧ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
集體經濟:
以生產資料集體所有制和共同勞動為基礎的經濟形式。
經營:
①籌劃並管理(企業等):經營商業ㄧ經營畜牧業 ㄧ苦心經營。
②泛指計劃和組織:這個展覽會是煞費經營的。
一定:
1.一經制定;一經確定。
2.固定不變;註定。
3.規定的,確定的。
4.必然;確實無疑。
5.表示堅決。多用於第一人稱。
6.某種程度的;適當的。
7.特定。
8.猶統一。
基本:
①根本:人民是國傢的基本。
②根本的:基本矛盾ㄧ基本原理。
③主要的:基本條件ㄧ基本群眾。
④大體上:質量基本合格ㄧ大壩工程已經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