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祿格 jì lù gé
詞語意思:
宋代關於寄祿官官銜及其食祿品秩的規定。宋元豐三年,雜取唐及宋初舊制,改革官制。用舊時所置的散官為寄祿官,如改使相為開府儀同三司,改吏部尚書為金紫光祿大夫等。從開府儀同三司到將仕郎,定為二十四階,每一階的食祿都有規定,作為升降增損的依據。崇寧二年,又換選人七階。大觀初,增宜奉﹑正奉﹑中奉﹑直奉等階。政和末,又改從政﹑修職﹑迪功,共三十七階。見《文獻通考.職官十八》﹑《宋史.職官志九》。參見“寄祿官”。
分詞解釋:
依據:
1.把某種事物作為依托或根據。
2.作為根據或依托的事物。
從政:
1.參與政事;處理政事。
2.指服官役。
舊制:
舊的制度。特指我國過去使用的一套計量制度。
食祿:
享受俸祿:居位食祿。
文獻:
原義指同歷史、文化有關的典籍和人物。今指用文字、圖像、符號、聲頻、視頻等手段記錄人類知識的各種載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