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什麼是“別”有人講,“別”應為“鱉”,俗稱“王八”。依據是《逸周書王會篇》。《逸周書王會篇》記載瞭3000多年前周朝一統天下後,周成王在雒邑大宴四方,各路諸侯和各國使臣前來送賀禮的盛況。文中寫道:“權扶玉目。白州比閭,比閭者,其華若羽,伐其木以為車,終行不敗。禽人菅,路人大竹,長沙鱉。”
2、這段話不具體翻譯瞭,描寫的是大傢送的禮物有哪些,最後“鄉裡鱉”指楚王送的是來自鄉裡的王八。
3、這就說明,鄉裡的王八質量很好,不然做不瞭貢品。西晉五經博士孔晁註“王會篇”,說“鄉裡鱉”“特大而美,故貢也”。
4、其實那個年代,楚國這邊還是比較荒蠻的,沒什麼拿得出手的東西,所以隻好挑個不常見的王八送過去。長江以北的中原地區估計隻有龜,沒見過王八,周成王看見這貨以後,很有可能驚呼道:“哇塞,很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