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海在青海省。青海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省會西寧。
2、青海省,簡稱“青”,位於中國西北內陸,青海界於北緯31°36′-39°19′,東經89°35′-103°04′之間,北部和東部同甘肅相接,西北部與新疆相鄰,南部和西南部與西藏毗連,東南部與四川接壤,位於四大地理區劃的西北地區。
3、青海省地勢總體呈西高東低,南北高中部低的態勢,西部海拔高峻,向東傾斜,呈梯型下降,東部地區為青藏高原向黃土高原過渡地帶,地形復雜,地貌多樣。青海省地貌復雜多樣,五分之四以上的地區為高原,東部多山,西部為高原和盆地,兼具青藏高原、內陸幹旱盆地和黃土高原三種地形地貌,屬高原大陸性氣候,地跨黃河、長江、瀾滄江、黑河、大通河5大水系。
4、青海省總面積72.23萬平方公裡,轄2個地級市、6個自治州。截至2019年末,青海省常住人口607.82萬人,實現地區生產總值2965.95億元,人均生產總值48981元。
5、青海名稱由來:因境內有國內最大的內陸咸水湖——青海湖而得名,簡稱青。
6、唐、宋屬吐蕃;元朝其土地屬宣政院管轄;明朝屬朵甘都司等;清朝初為衛藏地,後分設西寧辦事大臣,又稱青海辦事大臣,為青海得名之始。
7、民國初設青海辦事長官,後屬甘邊寧海鎮守使,之後建青海省,省名至今未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