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據,一切法律、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憲法》規定瞭國傢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傢機構、國旗、國歌等重要內容,涉及到生活的各個方面。
2、憲法的誕生: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曾於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過四個憲法。我國現行的憲法是1982年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經過瞭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四次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