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準備材料: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申請書和傢庭成員收入證明、殘疾證等其他相關證明材料,這些證明要反映出傢庭總體收入低於當地最低保障標準。
2、提交材料:把材料通過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沒有居民委員會的,直接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
3、接受核查:材料報上去之後,要通過入戶調查、走訪、信函索證等方式進行核實,核實申報的人材料是不是真實的,以及傢庭經濟真實狀況。如果材料是真實的,政府會以張榜公佈的形式,告訴準備申報為低收入戶。
4、材料上報:張榜公佈後沒有人提出反對意見,或者反對意見無效之後。鄉鎮政府或者城市街道辦事處會把材料上報給縣一級的民政部門,然後就是民政部門進行審核瞭。這一步驟申報人要做的也是配合。
5、公示:縣一級的民政部門認為符合條件的就會批準瞭,但是批準之後還會有一次公示,如果不批準的話,也會將不批準的原因說出來。
這一切都沒有問題的時候,就可以領到《最低生活保障證》瞭。以上就是關於城市怎麼辦低保手續的介紹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