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強制手段。當孩子之間發生的矛盾沖突已經涉及到瞭紀律問題時,老師或傢長一定要及時予以制止,以防引發更大的沖突。
2、讓孩子學會克制。傢長或老師應該引導孩子冷靜下來,反省自己的言行,明白友好相處更重要,學會忍耐和克制自己。
3、讓孩子學會妥協。當孩子們為一件事爭論不休而又一時難以解決的時候,傢長要引導孩子思考為這件事情和對方鬧翻是否值得,教會孩子怎樣去讓步,也讓孩子明白“退一步海闊天空”的含義。
4、教會孩子解決問題。有些事情是可以當場借助別人的力量及時解決的。因此,傢長要事先教會孩子及時求助別人,解決沖突。
其實如果是孩子之間矛盾,傢長不應該插手解決,但可以引導或教育孩子用過合適的方法去解決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