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四個科目,考試科目包括交通法規及相關知識、場地駕駛、道路駕駛、安全文明駕駛常識等四項。
2、考試科目的順序按交通法規及相關知識(簡稱科目一)、場地駕駛(簡稱科目二)、道路駕駛(簡稱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識(簡稱科目四)依次進行。
3、在考試過程中,前一科目不及格,以下科目不再進行,科目二、科目三考試一次,補考一次,補考一次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
此外,在學習駕駛證有效期內,允許重新申請考試,重新申請允許的最大次數由當地交管部門規定。
1、有四個科目,考試科目包括交通法規及相關知識、場地駕駛、道路駕駛、安全文明駕駛常識等四項。
2、考試科目的順序按交通法規及相關知識(簡稱科目一)、場地駕駛(簡稱科目二)、道路駕駛(簡稱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識(簡稱科目四)依次進行。
3、在考試過程中,前一科目不及格,以下科目不再進行,科目二、科目三考試一次,補考一次,補考一次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
此外,在學習駕駛證有效期內,允許重新申請考試,重新申請允許的最大次數由當地交管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