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線條,尤其是行書的線條,其輕、重、長、短、粗、細、濃、淡、枯、潤等等,變化無窮,儀態萬千,技法俱分高下,情態盡在其中。難怪有人說書法是“線條藝術”。
2、此說雖有簡單化之嫌,但也不無道理。線條看上去似乎是很單純的東西,其實任何一種書法線條都有其抽象性,尤其是行書的線條,都蘊含著極其豐富的藝術生命信息。
3、外觀的單純性和內涵的復雜性的統一構成行書線條深刻的藝術特性。行書作品那怕是很微小的變態,都與其線條的那怕很細微的變化是相關的。
4、行書線條有其藝術法則的規范性。不是任何隨意抹畫出來的線條都可稱之為行書藝術的線條,他們必須符合行書法則規范性要求並經過長期技法訓練之後才能被書者所擁有。
5、這種規范性要求是客觀的,不依書者主觀意志為轉移。書者隻有在掌握瞭規范性要求的前提下方能發展和張揚其個性。區分寫字與書法,必須首先看其是否具有“法度意識”即“規范意識”,是否符合規范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