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國集團有:阿根廷、澳大利亞、巴西、加拿大、中國、法國、德國、印度、印度尼西亞、意大利、日本、韓國、墨西哥、俄羅斯、沙特阿拉伯、南非、土耳其、英國、美國以及歐盟。
2、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前,G20僅舉行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就國際金融貨幣政策、國際金融體系改革、世界經濟發展等問題交換看法。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在美國倡議下,G20提升為領導人峰會。2009年9月舉行的匹茲堡峰會將G20確定為國際經濟合作的主要論壇,標志著全球經濟治理改革取得重要進展。目前G20機制已形成以峰會為引領、協調人和財金渠道“雙軌機制”為支撐、部長級會議和工作組為輔助的架構。
3、二十國集團的成立為國際社會齊心協力應對經濟危機,推動全球治理機制改革帶來瞭新動力和新契機,全球治理開始從“西方治理”向“西方和非西方共同治理”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