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競選演說。
競選者發表演講,對自己的競選崗位,競選決心,以及當選後如何做好工作加以說明。演說結束後需接受全班同學提問,單人總計不超過5分鐘。
2、班級民主投票。
對自己認可的競選人進行投票,每名同學可投七人,隻須填寫姓名即可,不須註明職務。投票結束後在學院派駐的20XX級學生幹部代表的監督下進行現場唱票。
3、幹部任命。
投票結果得出後,輔導員參考票數以及競選人現實表現情況任命班幹部,人數較多的班級將酌情增加班幹部配備。所有任命的班幹部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內若出現重大失責行為,對班級形象和榮譽造成惡劣影響,則免職重新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