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債和償債的主體不同:可交換債券通常是上市公司的股東,可轉換債券是上市公司本身。
2、依據法規不同:可交換債券是《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可轉換債券是《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前者側重債券融資,後者側重股權融資。
3、發行目的不同:可交換債券包括投資退出、市值管理、資產流動管理,不一定用於投資項目。可轉換債券一般是用於投資項目。
4、所轉換股份來源不同:可交換債券是發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可轉換債券是發行人未來發行的股份。
5、股權稀釋效應不同:可交換債券換股不會導致總股本的變化,可轉換公司債券會使發行人的總股本擴大、攤薄每股收益。
以上小編給大傢介紹瞭可轉換債券和可交換債券的區別,相信大傢對此有瞭一定的瞭解,希望能幫到大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