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有五個證。
2、《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向國傢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獲得在一定年限內某塊國有土地的使用權的法律憑證。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單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門的申請征用、劃撥土地前,經城市規劃主管部門確認建設項目位置和范圍符合城市規劃的法定憑證。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指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
5、《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是指建築施工單位符合各種施工條件、允許開工的批準文件,是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
6、《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是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準文件。其主管機關是市、縣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部門,證書由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部門統一印制、辦理登記審批和核發證書。
溫馨提示:在以前,業主會拿到“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也就是房產證和土地證,現在兩證已經合二為一瞭,成為房地產權證,最新的是不動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