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的用法:作為連詞,意思是“與”,也可作動詞,表示應和或攪和。也表示連通。作為形容詞,是指不同事物或方面的相互關系是令人滿意的,知道的人都皆大歡喜的一種狀態。在列舉時和通常加在最後一個列舉項前面。例如:“你的去向是要在工作和繼續深造之中做出選擇。”“他去和不去,都不會對我們的談判有什麼影響。”
2、及的用法:多限於連接並列的名詞性成分,後面可以用“其”。多用於書面語。(一)所連接的詞語,意義重心在“及”前,例如:“郵票、火花及各種旅遊門票都在他的收藏之列。”(二)所連接的各項詞語並重。例如:“大連、青島及上海等港口城市,在經濟改革中具有同等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