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是可以申請個人所得稅退稅的。
2、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也是可以申請個人所得稅退稅的。
3、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率高於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可申請退稅。
4、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
但是需要註意的是,申請退稅是權利,可以放棄退稅無需承擔任何責任。納稅人需要補稅,未依法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的,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並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