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房不認貸,顧名思義隻看你名下有沒有房子,而不是有過多少貸款記錄。比如之前曾經貸款買過房,如今貸款已還清,房子被賣出,名下無房,再買第二套住房時仍被認定為首套房;反之因某些特殊原因你沒有買過房,但名下已有房產,即使你是首次買房,仍會被認定為非首套。
2、認貸不認房,就是不管名下有多少套房產,隻要有過貸款記錄,再打算貸款買房時就不算首套,如果之前是全款買過一套房,第二套打算貸款購買,那麼即使不是首次買房,也仍會被認定為首套房。
3、認房又認貸,這是目前大多數一線城市或熱點城市實行的方法,要求購房者名下無房、無貸款記錄,才會擁有首套房資格,即便是當初購買的房屋貸款已還清,房子已被賣出,隻要有過記錄,就不能被算作首套。
但不同城市對於首套房的認定形式也不一樣,主要歸納為三種:認房不認貸、認貸不認房、認房又認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