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理遺囑公證,由遺囑人住所地或遺囑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受理。辦理遺囑公證,申請人應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2、當事人應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已出境的,提供護照或有效旅行證件、通行證的復印件,已註銷戶口的,應提交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記載情況的證明;
3、遺囑涉及的財產清單及財產的所有權證明;遺囑書;遺囑公證申請書(申請書內容應包括:遺囑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居所地、傢庭狀況、工作單位、遺囑涉及的財產狀況等);其他認為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從上文可知,辦理遺囑公證,由遺囑人住所地或遺囑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受理。辦理遺囑公證的申請人應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